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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岸史話-清末建設台灣有功的陳星聚
2017年03月13日-14日 (轉載旺報)
文/廖俊傑
清末建設台灣有功的陳星聚——實際上是台北首任知府
編者按:清末建設台灣的代表性人物首推劉銘傳,然而台灣開發的過程,也有賴其他用心經營的好官良吏。本文作者廖俊傑為中華河洛暨開漳聖王文化研究會理事長,詳細記敘台灣開發史中台北知府陳星聚的治理事蹟,值此陳知府200歲誕辰的日子,適逢台北市改制為院轄市50周年,特別刊載此篇,讓讀者認識台灣篳路藍縷開發歷程中,俱有貢獻的無名英雄。
淡水設廳是在雍正九年(1731年),到了1873年陳星聚接任時是第111任,140年來共換了110位同知,任期都極短,不是政績太差被貶,就是病亡,或者幹不下去早早求去。為何如此,就是因為這個官難幹。
在台灣的開發歷程中,做出貢獻的人很多,大家耳熟能詳的就是劉銘傳,他對台灣現代化確實有所貢獻,可以說是清末台灣開發史中的代表性人物。
說他是「代表性人物」,最主要是因為劉銘傳來台到擔任台灣巡撫前後共7年,第一年並忙於抗法戰爭。而台灣建設,尤其是北台灣相對較遲,從篳路藍縷到略有規模,不是數年可成,也非一、二人之力可及,確實是多人長期努力的成果。台人只知有劉銘傳
而劉銘傳作為台灣最高行政長官,總綰所有建設的成果,說明了他的「代表性」,代表日據以前清末對台灣建設有功勞、有苦勞的一批官員,因此,台灣民眾都只知有劉銘傳,不知其他,故使一些歷史人物凐沒,也使台灣的開發史不夠周全。
以北台灣來說,曾在淡水苗栗之間任官的台北知府陳星聚,他的貢獻和勞積亦多,可惜知曉之人極少,研究者亦少,實在十分可惜。今日(3月13日,農曆2月16日)是陳星聚200歲誕辰的日子,適逢今年也是台北市改制為院轄市50周年,我們有必要來認識並了解台北知府陳星聚,這也是「不使青史盡成灰」的第一步。
陳星聚於1817年2月16日(農曆)出生於河南臨穎縣陳村的一個沒落士族之家,從小過著耕讀生活,直到33歲才鄉試中舉,正準備向進士一途邁進時,發生了捻匪之亂,於是他在鄉里間組織了「團練」保鄉衛土,前後十餘年,因為保土有功,以軍功保舉知縣,被選派為福建順昌縣知縣,終於走入仕途,不過這時已48歲,距中舉也已15年。
此後,陳星聚在福建為官前後8年,共擔任5個縣的首長,包括順昌知縣、建安知縣、閩縣縣令、仙遊縣令、古田縣令,這幾個地方都有一個共同的特色,就是地瘠民貧,且民風驃悍,治理相當困難,但陳星聚盡一切力量將這幾個縣治理的十分成功,考績卓越,還被賞戴花翎。1873年8月,陳星聚獲拔擢出任台灣淡水同知,辦公地點在新竹縣,當時陳星聚已57歲了。
同知的官階是正五品,陳星聚無絲毫背景卻能從正七品的知縣躍兩大階接任,一方面說明了陳星聚確實官聲極佳,也能耐操,另一方面也說明了淡水同知這個官不好當,沒人敢當、沒人願當,從一個數字就可以看出來:淡水設廳是在雍正九年(1731年),到了1873年陳星聚接任時是第111任,140年來共換了110位同知,任期都極短,不是政績太差被貶,就是病亡,或者幹不下去早早求去。為何如此,就是因為這個官難幹。工作艱苦可見一斑
淡水同知這個官稱全名叫「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」,其管轄地區自今天大甲溪以北到淡水、基隆,轄區奇大,但開發程度很落後,比起陳星聚在福建任職的個縣更加落後,其工作之艱苦可見一斑。
陳星聚於1881年65歲時接任台北知府,但自1875年底清廷准設台北府之後,共派了3任知府,其中任職最長的林達泉就任僅7月即病逝,餘均任期甚短,且並未到台北任所,因此陳星聚接任時己代理知府4年之久,所以也有人認為陳星聚是實際的「首任」台北知府。
陳星聚知道教育極為重要,因此在興建台北城時,規畫了文廟、儒學、登瀛書院,貢院等教育設施,但他也知道教育是百年大計,緩不濟急,應該還要輔以其他的教化方式,因此也規畫建設了大天后宮(媽祖)、聖王公廟(廣澤尊王)、城隍廟,以「獎善懲惡」的傳統宗教思想來威懾百姓,他每年都親自祭祀文廟和城隍廟,以彰顯「幽明共治」的理念。
新設的台北府轄區自大甲溪以北至淡水、基隆,另增加宜蘭的蘭陽平原,官階為正四品,可見當時清廷已注重北台灣的開發建設,但從另一個角度看,陳星聚從踏上台灣到1885年6月22日病逝台北知府任所,期間共12年多的時間,可以說都是在治理建設北台灣(苗栗以北),以及興建台北城。
治理北台灣比起他在福建為官難度多了不知多少倍,首先,雖然有轄區,但行政體制和規章卻窒礙難行,因為清末台灣,北台灣的開發較南台灣落後許多,而淡水和基隆則因港口和礦產十分興隆,卻也充斥各色人馬競逐利益,並有外國勢力的覬覦。
儒術治台大興文教
在落後和逐利之間,他的主要任務就是「撫民」、「拓墾」、「理番」,當時的台灣民眾受教育的不多,可說是化外之民,治理極難,而要撫民就要建立人丁及地籍資料,這是從無到有且難上加難的事情,很難得到民眾的配合;而地方開發不足,必須加強拓墾,拓墾就涉及利益,也會造成與生番的衝突;面對語言、生活習慣完全不同的生番,治理又是一項艱難萬分的使命。陳星聚不畏艱難,一步一步推進。
陳星聚在福建以儒家思想治理縣政,把國家、社稷、人民置於第一位,因此被沈保楨譽為「純儒循吏」,陳星聚在北台灣的施政延續了同樣的風格和精神,但當時北台灣社會環境紊亂,規章制度無法普及民間,依循規章也未必就能治民、撫民,所以根本無法行禮如儀,陳星聚又拿出儒家思想,循循善誘,多管齊下。
他知道教育極為重要,因此在興建台北城時,規畫了文廟、儒學、登瀛書院,貢院等教育設施,但他也知道教育是百年大計,緩不濟急,應該還要輔以其他的教化方式,因此也規畫建設了大天后宮(媽祖)、聖王公廟(廣澤尊王)、城隍廟,以「獎善懲惡」的傳統宗教思想來威懾百姓,他每年都親自祭祀文廟和城隍廟,以彰顯「幽明共治」的理念。
台北城的興建,又是一個故事,首先是選址的問題,當時大稻埕和艋舺都已發展成相當規模,都在爭取做為府治所在,但為避免兩地又引起紛爭,且考慮到需要民間挹注建城經費,陳星聚大膽而有創意的決定在大稻埕和艋舺之間偏東築城,但因此地原為水田,地質潮溼,又經過兩年的時間種竹夯土,改善地基,期間陳星聚規畫城內街廓,號召民間認購籌資,他並自捐款項,充做興建文廟(孔廟)之資。
1882年正式開工,實際規畫是陳星聚,執行的是台灣兵備道劉璈,他們兩人都是湘軍左宗棠器重之人,但劉璈官階大他一品,在建城上他必須聽命於劉璈。
1884年台北城完工,同年法軍艦侵擾基隆,中法戰爭延燒到台灣北部,劉銘傳派到台灣督辦軍務,在基隆一場戰役中清軍大勝,劉銘傳卻反而退兵集中全力堅守淡水,這樣的軍事布置引起極大爭議,陳星聚和劉璈也大不以為然,一再力爭要奪回基隆,與劉銘傳產生極大嫌隙,擴大了湘淮兩軍的磨擦(劉銘傳系屬淮軍),並鬧到清廷御前。
中法戰爭戰勝的隔年1885年5月,劉璈遭劉銘傳彈劾並革職,陳星聚又獲報清廷在戰勝之後,仍與法國議和,悲憤之餘,舊疾復發,於6月22日病逝於任所,家人扶柩歸葬老家,清廷追贈為三品道台。1889年,陳星聚墓園落成,家鄉「陳村」改名為「台陳村」,以紀念陳星聚在台灣任職12年多的功績。死後追封三品道台
陳星聚於抗法戰爭結束的次年死於任上,可說是死得其時,死得其所,死後並獲清廷追封。台灣兵備道劉璈就沒有這樣的福氣,被流放到黑龍江,最後並死在黑龍江。
陳星聚沒有留下任何台灣12年的相關文字,而老家台陳村墓園又在50年代及文革時兩度遭到破壞,家中所存資料也付之燬損,只賸陳星聚任職北台灣12年多的行政文書,存於「淡新檔案」的浩瀚文牘之間,史料的耙梳和研究備感困難,這也造成百餘年來陳星聚在台灣開發史當中日漸沉寂消失,死未留名,寧不可惜、可嘆! (轉載自旺報)
台北城主城門為承恩門(北門)設有陳星聚所題「巖疆鎖鑰」四個字。(作者廖俊傑提供)